歐洲各國立法 禁美化恐怖主義
歐洲各國立法 禁美化恐怖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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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國家,美化或點讚恐怖分子有什麼後果?法國漫畫家萊羅伊在2001年美國「9‧11」恐怖襲擊後兩天,發布一幅嘲諷世貿中心遇襲的漫畫,並附有文字標題「我們都做過的夢-哈馬斯做到了」,被當地法庭裁定「寬恕恐怖主義罪」罪成,罰款1,500歐元。上訴庭亦維持原判,指「夢」一字,顯示被告將致命行動理想化,毫不含糊地讚美、合理化恐怖主義,並間接鼓勵讀者正面評價犯罪行為。該案上訴至法國最高法院亦被駁回。

萊羅伊以「侵犯其言論自由」為由,上訴至歐洲人權法院,同樣被駁回。判詞指出有關漫畫及文字,並非純粹批評美國帝國主義,而是支持、頌揚美化以暴力方式將其摧毀;表達對施襲者的道德支持、認同暴力,更損害受害者的尊嚴。 

法國自1881年便有「寬恕恐怖主義罪」,任何人公開為具體或不具體的恐怖主義行為辯解,即屬犯罪,可判處5年監禁、罰款7.5萬歐元。如果犯罪行為是透過互聯網作出,判得更重,可判監7年、罰款10萬歐元。

如何界定宣傳或同情恐怖分子呢?原來在社交平台上讚好,也被歐洲的法庭視為證據。2016年一名在意大利居住的科索沃男子,在其社交平台上載「聖戰」宣傳文件和檔案,並與兩名知名伊斯蘭主義者有聯繫。該男子否認宣揚「聖戰」,一度因證據不足獲釋,但被驅逐出境。控方上訴至最高法院,最終裁定在社交網站點讚可構成「寬恕恐怖主義罪」。 

被告公開點讚的「聖戰」宣傳片中,一名「伊斯蘭國戰士」稱要做「烈士」,呼籲其他人投奔敍利亞。法庭指社交平台用戶點讚後,相關內容會在其朋友圈出現,讚好與分享實際效果並無分別。所以點讚稱讚「伊斯蘭國」的象徵意義不言而喻,是構成有罪的重要指標,以此作為還押理由亦屬合理,該男子最後被判監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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