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科】清初鎖國十三行壟斷中外貿易
【中國歷史科】清初鎖國十三行壟斷中外貿易

鴉片戰爭前,清政府實行鎖國政策,對外國來華貿易的商人有嚴格限制。

例如,乾隆年間清政府只允許「一口通商」,外國商人只能到廣州進行貿易,而且只能通過官辦商行進行貿易,這些商行被稱為「十三行」。此外,當時朝廷規定外商要在每年4至9月貿易季以外的時間返回自己國家,由於當時澳門租借予葡萄牙,因此部分商人會選擇去澳門暫住,等到貿易季節重開再到廣州。

對於清政府而言,與來華外國人貿易並非真的是做買賣,而是視為朝貢,有限度貿易也只是「嘉惠遠人」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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