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檔案EP10:【社會安全】極端宗教仇恨引發自殺式恐襲:斯里蘭卡血的教訓出奇招反恐

2019年4月21日復活節,斯里蘭發生針對天主教、基督教徒、遊客及平民的連環自殺式恐怖襲擊,9名兇徒在3間教堂及3間位於首都科倫坡的高級酒店等共8個地點,引爆身上炸彈,造成超過269人死亡,逾500人受傷。警方調查後發現,恐襲案由當地極端伊斯蘭主義組織「國家一神教團」(National Thowheed Jamaath)及「易卜拉欣真信會」(Jammiyathul Millathu Ibrahim)策劃。

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IS)其後對恐襲承認責任,並發布襲擊者出動前的照片,以及主謀哈希姆(Zahran Hashim)效忠其頭目巴格達迪的影片。斯里蘭卡當時並無法例禁止國民加入外國恐怖組織,當局2021年擴大原有的《防止恐怖主義法》(PTA),取締11個極端主義組織,與這些組織有所關連最高被判20年監禁,並授權政府未經審判亦可拘留疑犯2年。

原來印度情報機構早在4月4日已向斯里蘭卡當局預警,當地教堂及旅遊景點有機會受襲,更列出疑犯名單,並在襲擊前一天晚上和兩小時前再次作出警告。但懷疑因為總統西里塞納(Maithripala Sirisena)及總理維克勒馬辛哈(Ranil Wickremesinghe)不和與政治鬥爭令政府忽視有關情報。事後最少1000人被捕,當中包括伊斯蘭領袖及國會議員,並在2021年8月根據《防止恐怖主義法》,控告25人涉合謀謀殺、協助和教唆、收集武器和彈藥以及謀殺未遂等2萬3千多項控罪。

爆炸中有5名美國人遇難,美國加州法院在2021年1月起訴3名斯里蘭卡男子,指控他們在物質上資助與爆炸案有關的極端組織「伊斯蘭國」,其中兩人加控接受外國恐怖組織的軍事訓練,不排除引渡3人至美國受審。按照美國《反恐法案》,聯邦政府有權管轄國外攻擊美國公民及設施之罪行,並可授權聯邦調查局作出調查。可見,若危及美國國安,美國法例亦適用於美國境外及非美國籍人士,這個原則與《港區國安法》同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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