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何謂政治安全
政治安全包括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意識形態安全等方面,是國家安全的根本,對於保障人民安全、維護國家利益,不斷提高全體國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具有根本性、全域性的重大意義。政治安全的核心是政權安全和制度安全,對其他國家安全領域起決定性作用,不僅關係到國家的長治久安,更與民族復興和人民福祉休戚相關。(資料來源: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網站)
政治安全主要涉及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意識形態安全等方面,當中包括:
- 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或者煽動顛覆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行為;
- 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竊取、泄露國家秘密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 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境外勢力的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
簡單而言,政治安全主要是指一個國家由政權、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為要素組成的政治體系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威脅的狀態,以及面對風險和挑戰時能夠及時有效防範和應對。
3. 國家與特區政府如何維護政治安全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政治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根本,我國的崛起離不開政治的安全和穩定。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5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對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不同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確定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地位和國家安全的領導體制明確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任務,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制度。
《香港國安法》的定立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亦和香港市民息息相關。鑑於香港特區面臨的國家安全風險日見突顯,故此,中央從國家層面制定《香港國安法》,以堵塞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
2020年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香港國安法》)刊憲公布實施。《香港國安法》的制定是要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當中《香港國安法》就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及實施恐怖活動、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大罪行作出清晰定義及罰則,四大罪行的最高刑罰均是終身監禁。
有關立法的目的是防範、制止和懲治極少數人所進行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和活動,從而保護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市民,使香港可以回復安全、穩定。
落實「愛國者治港」
2021年3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通過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確保「愛國者治港」原則,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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