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反壟斷法》締造公平競爭環境
【個案】《反壟斷法》締造公平競爭環境

阿里巴巴2021年遭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罰款182億元人民幣。(新華社)

為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於2008年實施,通過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反壟斷法》適用中國國內的內資外資、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大企業和中小企業,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近年網絡經濟及互聯網經濟急速增長,國家積極進行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的法治建設,以防止部分互聯網企業藉著數據、技術、資本優勢等壟斷市場。

20214月,內地企業阿里巴巴在國內網購平台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遭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市監局)作出行政處罰,包括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總額182億元人民幣的罰款。同年7月,市監局根據反壟斷法,責令騰訊及關聯公司,解除獨家音樂版權、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權方,給予優於競爭對手的條件等,騰訊三年內須每年向市監局報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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